破冰!济南首宗“农地入市”正式成交 每亩超过19万元,除去成本后70%的收益归村集体

农村大众报 2021-03-12 15:10 大字

农村大众报商河讯(记者张超通讯员张鸣)破冰!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前芦洼村以7025万元的总价,把369.7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给山东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3月11日10点,双方正式签约。这标志着济南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正式成交。

据悉,前芦洼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与国有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同,每亩地成交价格突破19万元。

前芦洼村之所以敢“第一个吃螃蟹”,既有中央文件“领航”,又有县里两份文件助力。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2020年,商河县在济南市率先出台了《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暂行办法》《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集体、企业三方利益进行了明确规范和界定,经营性用途确定为工业、商业。该宗地块的出让便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的:由前芦洼村经济合作社和殷巷镇提出入市申请,商河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审核是否具备入市条件,并报县政府批准。

同时,按照尊重基层、农民自愿的原则,“农地入市”的事项均通过了村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的同意,以此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据了解,该宗地块于2021年2月24日挂牌竞拍,3月5日被山东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竞得。山东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人介绍,以往租村集体的地,每年都要缴租金、签合同,变数多、风险大,还无法办理土地权证,权属证明不明晰。此次竞拍的地块位于主干道附近,交通便利,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大有裨益。

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出让,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一般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商河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科科长卞晓阳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农民和村集体不但可以得到征地补偿,还能享受到除去成本后的大部分收益,土地所有权也没有改变。

“除去成本后70%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对村集体和个人来说,比转为国有土地再出让受益更大。”签约仪式现场,前芦洼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纪胜江激动地说,“农地入市”加快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前芦洼村“农地入市”,对商河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签约,兼顾集体、农民、企业多方利益,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合理流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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