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发布4月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赵云龙)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济南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系统。
2021年4月底前,济南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12月底前,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将达到1000吨/日以上,60%以上镇(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
垃圾分类成效突出居民将获表扬和激励
根据方案,济南将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采取适当方式表扬和激励垃圾分类成效突出的居民,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
3月15日前,各区县将组织镇(街道)、社区(村)全面开展“是否有分类投放设施”“分类投放设施是否足够”“分类投放设施标识是否正确”的“三个是否”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4月10日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标准配置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
随着上述实施方案的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一并出炉。《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中明确了165个街道、镇和功能区需做到“辖区内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业街区等投放设施全覆盖”“收运队伍和收运车辆全覆盖”“宣传动员全覆盖”“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接分类收运相关事宜、明确责任、依法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协议全覆盖”的时间。其中,下周一之前,甸柳新村街道、泉城路街道、燕山街道、舜耕街道、魏家庄街道、杆石桥街道、四里村街道等40多个街道、镇和功能区就将实现“辖区内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业街区等投放设施全覆盖”“收运队伍和收运车辆全覆盖”“宣传动员全覆盖”“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接分类收运相关事宜、明确责任、依法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协议全覆盖”。
根据方案,济南将科学制定辖区内四类垃圾的收运路线以及“分散转运”“直收直运”的分类运输模式,因地制宜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问题,试点推进“公交式”厨余垃圾收运网络建设,在商业街区、街巷等探索实施“音乐专线”收运模式。
建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
根据方案,2021年年底前,济南将确保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投运,新增600吨/日集中处理能力;推进500吨/日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且,济南将推动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按照标准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济南将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且,将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核范畴。
济南将在旅游景点、公园、商超、火车、地铁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标识明晰、少而精的创意分类投放桶,安排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实施巡检,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上述实施方案,济南将建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加大对前端分类投放环节的督导力度,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强化对厨余垃圾投放精准度的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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