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能动司法新篇章

山东法制报 2019-03-22 15:07 大字

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延伸司法职能,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了通过行政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的效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能动司法积极稳妥处理棚改旧改案件

商河法院把整体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和保障棚改旧改(征地拆迁),通过快速审判、用心协调、强化行政非诉执行,避免因诉讼、执行延误拆迁工程进程,从而保障了棚改旧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商河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曲某房屋行政征收案件,涉案地块是该县2016年省棚改项目中15个地块中的一个,片区内涉及私有住宅149户。截至2017年8月,仍有2户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拒不履行签约搬迁义务。2018年5月10日,商河县政府依法申请商河法院强制执行。

商河法院行政庭迅速组织业务骨干,对县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房屋征收目的、征收程序、被征收房屋情况、被征收人家庭情况等进行充分调研,细致走访县旧城区棚改指挥部、动迁单位和被征收人,保证信息对称、裁定公平。因本案是该院首次受理有关房屋征收的非诉执行案件,且房屋征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不良后果,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稳妥起见,该院在分管领导主持下,专门召开了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从事实认定、法定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作了认真细致的讨论,最终依法作出了准予县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裁定,并分别送达了县政府和被征收人。

依法送达裁定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做两位被征收人的协调工作,积极与指挥部、动迁单位和被征收人充分沟通,尽量协商解决,以达到和谐搬迁的目的。承办法官多次带领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到被征收人家中了解情况,对她们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从法律角度对棚改征收政策进行细致讲解。在法律与人情的双重感染下,两户棚改居民思想上渐渐有所松动。为打消她们的疑虑,承办法官经过协调相关部门,带领两户居民查看安置房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安置房建设质量和工期,与她们一起展望未来美好生活。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户棚改居民在法院的见证下,与指挥部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自愿十天内腾空房屋,交由县政府拆除。至此,机械厂地块自项目启动以来,历时两年半终于实现清零。

仅2018 年,就有3起房屋征收案件在商河法院的努力和付出下,达到和谐搬迁、案结事了的目的,为该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县委领导同志的称赞。

多措并举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

近年来,商河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着重在征地拆迁、拆违拆临、环境整治、土地管理、水务执法、公安治安管理等行政领域,以多种形式为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如组织培训、受邀讲解、上门研讨、 电话答复、 现场答疑、 邀请旁听案件庭审,充分利用与县法制办共同建立并维护的微信“法规群”,适时发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使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

在办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商河法院行政庭以贯彻落实行政审判联席会议长效机制为契机,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2017年以来,该院行政庭与行政机关交流座谈 4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 20余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商河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于2018年10月挂牌成立。和解中心设在商河法院行政庭,其运作模式是:在收到法院转交的行政诉讼案件后,由当事人自愿选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员,在法院开庭审理前的时限内,由和解员运用沟通、 协调、 劝解等手段,促使行政诉讼当事人就被诉行政争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设立,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产物,能有效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和解作用。

一直以来,商河法院行政庭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的协调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合法性,即遵循程序法的规定,符合实体法的要求,考虑合理性。双方最终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当事人自愿,即充分尊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再分别做相关协调工作。 三是适度协调,即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利益进行考量,选择适当的方式和合适的切入点,适度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审判效率。四是合议制,即协调案件采取合议制,以便充分发挥每名审判人员的优势,利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做好协调工作,同时还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出现违法办案的现象。

司法关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在执行案件中,一些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是身患重病或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当事人,商河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被侵害群众的关心,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根据我国法院司法救助改革要求,商河法院于 2018 年初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进一步稳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为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过好春节,司法救助委员会成立后,商河法院迅速召开工作会议,并抓紧春节前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材料收集、资金准备、立案登记、讨论研究、法律文书制作等程序。经过半个月的紧张工作,商河法院完成了对 33起司法救助案件54名当事人的确认工作。最终,54名当事人于春节前分两批领取了司法救助金共计20万元,帮助他们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陈宜森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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