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通报一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寻求手机代理权未果打击报复,以寻衅滋事罪被判9年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刘雅菲)济南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29日,济南通报了一起党员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17年5月至7月间,胥英杰在获取OPPO手机商河地区代理权未果后,与王兵商议对该品牌手机代理商济南君博电子有限公司商河办事处制造麻烦进行报复,后纠集多人采取堵办事处门锁锁眼、打砸办事处车辆及威胁、恐吓、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多次实施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8月,商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胥英杰有期徒刑9年,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胥英杰身为共产党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严重败坏共产党员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惩治。
通报同时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与涉黑涉恶问题划清界限。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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