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源于生命之殇 交通死亡事故涉电动三轮车超半数
交警人员进入小区张贴公告。本报6月20日讯(记者李云云通讯员刘志海)随着电动或燃油驱动车辆形态的日益丰富,三轮、四轮,无棚、有棚,不同样式的三四轮车成了城里乡下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有的如果单从外观上判断甚至与小型机动车并无差别,内部结构也是一应俱全。正是这方便快捷、容易操作等优点备受市民青睐。在带给市民出行方便的同时,它们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忽视。
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2017年我县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已达70余起。其中,涉及电动车的超过一半以上。在这70多起死亡事故中,几乎全部都因交通违法引起,交警大队多名事故民警介绍,如果能防微杜渐、减少交通违法,9成以上的死亡事故可以避免。
2017年1月22日13时左右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育才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银河路交叉路口直行时,与沿银河路由西向北左转弯的孙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孙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成的原因: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是事故形成的原因。
2017年9月5日5时左右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张某,由北向南行驶至文昌街交叉路与沿文昌街由西向东行驶的杜某驾驶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张某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
一起起交通事故通过分析事故原因,电动三轮车事故致死率之所以高居榜首,这与车辆本身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商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田正辉介绍,由于电动车灵活机动、不用挂牌,开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无需经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这导致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没有系统地学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也更加淡薄,不拿交通法规当回事。多数的死亡事故都不止一项违法行为,其中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几乎伴随着每一例死亡事故。
记者在城区主要路口看到,在两三分钟内就有3辆电动车闯红灯,有的甚至在滚滚车流中直接斜穿路口对角线,让人不禁捏一把汗。田正辉谈到,交通死亡事故总是与交通违法紧密相连,死亡事故中,95%以上的案例都涉及交通违法,60岁以上人员占百分之七十一,而且多数都不止一项交通违法行为。涉及违法行为较多的有未确保安全驾驶、酒驾醉驾、闯信号、超速等。“不能说遵守了交通法规能完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所有交通参与者都遵守法规,绝大多数死亡事故都可以避免。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交通整治,规范出行秩序,增强大家的安全出行意识。”田正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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