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专项规范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
本报5月16日讯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18年2月10日至4月30日,商河县市场监管局集中了开展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规范活动。按照规范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周密部署,成效显著。
该局先后出动监管人员207人次,对现场大型商场、家电门市以及街镇村等213家从事电视机、手机、空调、计算机等家电经营的业户进行了约谈。约谈主要内容包括:销售家电商品时,要向消费者介绍“三包”方式及售后服务地点,并提供有效购物凭证和“三包”凭证;在家电商品“三包”有效期内,要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约定或承诺,承担免费包修、包换、包退责任;要主动受理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商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查询、投诉。
市场监管局坚持规范和执法并重的原则,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对家电经营者不提供“三包”凭证、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调查处理,先后对21家未按规定履行售后服务责任的专营店作出了警告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家电市场经营秩序。
该局利用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宣传台、宣传栏等形式,让公众广泛知晓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规范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维权网络作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和引导工作,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专项规范活动的开展,使辖区内家电售后服务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依法处理,逐步建立起家电市场售后服务环节良性循环机制,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讯员昝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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