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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就是好!——商河法院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活动侧记

济南日报 2017-08-03 11:33 大字

“贷款到期了,我没钱还贷,心里就害怕,担心银行起诉到法院。这次法院先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们明白后及时和农行达成付款协议,没有诉讼费和执行费。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的人性化服务,诉前调解就是好!”今年7月21日中午,商河县贾庄镇街西王村的石云兰紧紧握着人民调解员庞林静的手激动地说。

去年1月19日,石云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贷款5万元,用于其兄的危房改造,贷款到期而未能偿还。近日,银行客户经理到商河法院咨询起诉事宜。立案庭庭长孙浩了解这一情况后,决定启动诉调对接机制,派出在庭值班的人民调解员庞林静与立案庭干警前往借款人所在的村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一上午的沟通交流,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借款不还的法律后果,同意定期偿还借款。协议达成后,由商河法院怀仁法庭制作司法确认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每年我们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案件有几百起,诉讼时限长,诉讼成本高。现在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对于一些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家的已经到期的借款合同案件,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先行诉前调解,既减少了诉累,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达到了我们收回贷款本息的目的,效果非常好。本来通过诉讼最短3个月才能结的案子,现在一天就结了,为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点个赞!”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客户经理对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很满意。

为缓解案多人少难题,切实做到案件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商河法院于今年6月初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该院立案庭和4处派出法庭建立了人民调解室。由于人民调解室空间有限,且当事人由于农忙来法院或法庭多有不便,法院立案庭和4处人民法庭成立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哪里有纠纷,法官与法院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就一道前往纠纷所在地进行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据不完全统计,成立诉调对接流动服务站以来,立案庭和4处人民法庭共调处简易纠纷案件20余件,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商河法院怀仁法庭庭长李思勇对此深有感触地说:“对一些简单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陈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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