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被征收人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商报济南消息与民事争议相比,行政争议通常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易呈现群体性特征等特点,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介入,为快速和实质性化解“官”“民”矛盾,提供了新范式。近日,在平阴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一起涉土地征收补偿案件在和解员的主持调解下,被征收人与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向峰(化名)十几年前购买商服用地性质宅基地一处,并计划建设房屋。因该土地已划入社区规划范围内,镇政府承诺,将来征收拆迁时,会在第一时间按照政策予以补偿,要求向峰不要再进行建设。2018年,涉地被征收,向峰与镇政府就征收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济南市平阴法院。案件转入行政庭后,承办法官李玉霞详细了解了案情,认为该案如果简单判决,“官”“民”之间的争议不会得到实质化解,反而在后续拆迁中可能会引发更大矛盾,也就无法达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转入平阴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由和解员梁开华对该案进行审前和解。
最终,双方就征收补偿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用和解的方式更利于争议的化解。据了解,自平阴县审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平阴法院积极运用审前和解中心,已成功和解行政争议近20案。下一步,平阴法院将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细化和总结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平阴经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王晓迪通讯员曹文举李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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