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近3个月提供了3条有价值的线索“公益损害观察团”立功了

济南日报 2019-04-12 11:34 大字

近日,平阴县检察院接到线索:一家企业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进公路旁的暗沟。检察官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取证,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联合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当场对排污管道进行封堵。

提供信息的“线人”,来自全省首家“公益损害观察团”。为加强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今年,平阴县检察院创造性开展工作,出台《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试行)》,在全省首设“公益损害观察团”,30名公益损害观察员“走马上任”。记者了解到,观察团成立近3个月,已经提供了3条有价值的线索。

首批受聘的公益损害观察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来自律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多个行业的骨干。他们纷纷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公益损害观察员职能,积极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宣传及监督,让更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中来。

公益损害观察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破坏生态环境,在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都可以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反映。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平阴县检察院还专门制定了公益诉讼线索有奖举报办法。

“平阴县检察院将为观察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充分发挥观察员的作用。”平阴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国表示。 (本报记者刘晓群)

◆公益损害观察员◆

是指受检察机关聘任,向检察机关提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

他们主要履行的职责:提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见证勘验、检查物证、现场,提供专门性知识等咨询意见,参加诉前程序听证,观摩庭审现场,宣传公益诉讼法律法规,配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等工作,定期参加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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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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