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实举报说“不”为清白干部撑腰平阴出台《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济南日报 2018-12-27 11:31 大字

新华社 发

“县纪委及时澄清了对我的失实举报,彻底消除了我的思想压力,不但让我工作更有底气了,也给了更多干部大胆干事的信心。”面对负责调查举报问题的县纪委工作人员,平阴县榆山街道西关社区受诬告的干部韩某激动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日前,平阴县纪委收到匿名举报称,榆山街道西关社区未给5户贫困户发放某专项扶贫款,矛头直指社区干部韩某。经调查,该扶贫款系榆山街道实施的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收益,由办事处财政所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账户上。扶贫款发放过程不经社区,且已发放到位,举报问题不实。县纪委遂依据新出台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程序为韩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我参加工作30多年,马上就要退休了,如果没有县纪委及时调查澄清,这次举报可能成为我人生中抹不去的污点,感谢组织为我证明清白。”言及这次失实举报,韩某百感交集。

韩某是今年平阴县纪委出台《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予以澄清正名的多名干部之一。该《办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立足保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在改革创新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要求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在全县公开通报。严禁假借信访举报之名,实则诬告陷害以获取个人不当利益或实施打击报复。涉嫌诬告陷害举报行为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程序核查认定。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件下发以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学习贯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发生诬告陷害行为的单位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让诬告陷害没有舞台,让担当作为成为主流,牢固树立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据悉,今年以来平阴县纪委已公开通报澄清7起失实信访举报,为13名受诬告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为清白干事的干部消除了后顾之忧,在全县持续营造了风清气正、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 (本报通讯员 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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