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禁止承包才能让太平间“太平”
邓先生的爱人2月中旬在家中离世,亲属们将她的遗体送到了家附近的北医三院太平间暂时存放,等待三天之后的火化。然而,不到三天时间却总共花费3万8千多元。“他有一个600块钱吃饭钱,但是我不知道600块钱给死人吃的是什么。”(4月9日《封面新闻》)
给逝者“供饭”、沐浴SPA、起灵金光大道、“垫背钱”……一系列名目奇葩、花样繁多的服务项目出现在殡葬业服务项目收费确认单中。遗体存放3天3万8!这是医院太平间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且这并非个例。这是典型的“太平间不太平”。
医院的太平间为何乱象丛生?为何出现天价收费?根本原因在于医院太平间被承包了。虽然医院是通过正规渠道将太平间承包出去的,但对于承包者如何操作却并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属于“懒得管”“不想管”“管不了”的状态,医院只拿承包费即可。可羊毛出在羊身上,承包者给出了不菲的承包费,就要从死人身上赚回。据说,有的医院太平间承包费是“天价”,需要从每个死者身上赚回四千元才仅仅够本。承包商为了赚钱,自然要巧立名目,千方百计乱收费了。而民政局只管殡仪馆和墓地,对于医院的太平间是不管的。如此,医院太平间处于“灰色”监管状态,岂会不宰客?
医院太平间乱收费,不是一地的“病”,也不是一天炼成的。2013年6月,河南开封,一尸体在太平间停放67天,被要价4万多元,这包括停尸费、冰棺租赁费和看尸费等六项费用。医院太平间乱收费根源在于承包,为此,许多地方看到了“病因”,采取斩草除根的方式进行整治。2013年,天津市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和工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太平间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医院太平间严禁出租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015年,济南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太平间严禁对外出租或承包,医疗机构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依托太平间开展经营性活动;2018年,湘潭市卫计、民政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加强太平间管理,彻底终止对外出租和承包太平间。
医院太平间承包了之,固然省事,还能够收取一大笔费用,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却面临着“死不起”的沉重负担,治标更要治本,医院太平间不能再承包了,不能再“不太平”了,不能再出现“死不起”了。□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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