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济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04元提高到99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 676元提高到 770元;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995元。
特困供养标准方面,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356元提高到14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79元提高到1356元;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月1560元。
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由每人每月231元提高到255元,半自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85元提高到424元,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847元。 (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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