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北京滳 慧(济南)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济南市司法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北京滳 慧(济南)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数据为零,属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2022年2月18 日,济南市司法局向北京滳 慧(济南)律师事务所发出《限期终止通知书》,要求该所在30 天内发布终止公告。至今,该所未进行公告。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一、北京滳 慧(济南)律师事务所终止,并申请在山东政务服务系统注销。其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流水号 80025507)、副本(流水号60025507)同时作废。二、北京滳 慧(济南)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该所的设立人承担。
特此公告。
济南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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