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湖等四处入选“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称号

济南日报 2022-01-23 11: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烨)为贯彻中办、国办有关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署和民政部要求,去年以来,省民政厅开展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试点工作,并于近日认定并公布大明湖等18个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其中,济南市大明湖等4处入选。

大明湖属于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是泉城的明珠,历史悠久,景观秀美,内涵丰富。其在史上有过许多不同的名字和别称。最初它被称为“历水陂”“莲子湖”,到北宋时又有“西湖”之称。南宋时,才易名为“大明湖”,该称谓最早见于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秋七月元好问游济南时所作的《济南行记》一文。自南宋以后,“大明湖”一直作为正式地名沿用至今。大明湖风景秀丽,备受市民游客喜爱。

芙蓉街、四门塔、朱家峪与大明湖共同入选省级地名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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