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起大货车“右转必停”全市抓拍,违者罚 200 元记 3 分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杨晨实习生夏心蕊)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济南交警发布《关于实施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12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经过路口右转弯的大型货物运输车辆无论前方是否有行人通过,都应提前减速、停车让行,违者罚200元、记3分。
近年来,大型货物运输车辆(主要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挂车号牌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包括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下文简称“大货车”)右转视线盲区事故频发,而且多为致人伤亡的严重事故。
那么,大货车右转造成死亡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徐晓东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大型车辆右转弯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轨迹上,前轮可以绕过道路的某一物体,然而后轮却绕不过去。这样,前后轮轨迹交叉形成的区域恰恰就是大货车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加之大货车的右前侧驾驶人无法观察到,车体后视镜无法覆盖,这一区域也是‘死亡地带’,专业名称叫‘内轮差’。行人与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在不了解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的情况下,过于靠近大货车右侧通行,一旦进入盲区,则会带来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南市因大货车右转造成的死亡事故达27起。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9年开始,交警部门就陆续在渣土车清运线路集中、大货车通行流量较大的路口采取施划右转盲区警示区、设置右转盲区提示牌、安装右转盲区凸面镜等措施,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遇大货车右转时要主动避让,不要在盲区警示区域内停留。同时提醒大货车驾驶人转弯时要注意观察,不要让车辆的“内轮差”超出盲区警示区域。在此背景下,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视觉盲区引发的瞬间“吞噬”碾轧事故发生,济南交警针对防范大货车右转盲区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升级,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
措施明确提出,在设有“停车让行”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的路口:在临近路口车辆停车线30至50米的位置,设置“大货车右转停车让行”提示牌,指示即将行驶至路口的大货车减速慢行,提前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在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隔离护栏的前端,设置“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禁令标志牌,并在右转盲区警示区前施划停车让行标线,指示右转大货车在停车让行区内停车等候,确认安全后重新启动车辆右转。另外,在未设有“停车让行”交通禁令标志和引导标线的路口(暂时未设置停车让行标志,或地面没有施划右转停车让行区的路口),大货车右转停车应以路口停车线为基准,不管前方是红灯还是绿灯,均应当在停车线前停车观察,让行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后,安全通过路口。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在世纪大道等8个路口18个方向设置了大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禁令标志和右转停车让行区,并安装了大货车“右转必停”让行违法采集专用电警设备。据介绍,自10月初试行大货车“右转必停”规定以来,已有80%左右大货车进行右转停车让行,未发生因右转盲区造成的交通事故。
下一步,济南交警将在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一方面安排警力进行现场查缉,对不按照规定右转停车让行的大货车进行现场处罚,增强威慑力;另一方面采用电警设备或者视频监控进行抓拍,抓拍后上传到非现场平台,采用“召回式”的处理方式,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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