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赵云龙)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中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是指入市主体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出租合同,并按照出租合同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出租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不得超过20年。
根据上述办法,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以下项目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小区(含配套设施);公益事业、公共设施项目;工业仓储、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的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等重大(重点)项目;其他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手续。
上述办法中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由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公开的土地市场,依法将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交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当优先盘活使用空闲、废弃和低效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上述办法中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是指入市主体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方式分为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出让和协议出让。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则是指入市主体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出租合同,并按照出租合同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出租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不得超过20年。
上述办法中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入市方式、价格、收益分配等具体内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居)民代表同意,并形成会议决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原则上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并形成评估报告。
上述办法中提出,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在缴清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增值收益后,可以向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使用权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土地成交价款的3%缴纳契税。
新闻推荐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王彬)今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在舜耕山庄会见了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