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诈骗团伙网购10元红酒卖688元 已有人被骗上万元
网购10元红酒敢卖688元?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可还真有人想靠着“酒托”生意发大财!近日,一个诈骗团伙近日落网!这事儿还得从今年1月份说起!
大明湖派出所接到多起群众报警,在历下区县西巷酒吧内存在酒托诈骗现象,少则几百元,多则被骗上万元。
接警后历下警方对该酒吧及周边进行布控盯守,通过近半个多月的梳理,最终锁定了8名犯罪嫌疑人,确定了该团伙的组织框架和犯罪手段。
经过周密部署,3月24日,历下警方在济南历下区,将犯罪嫌疑人裴某(男,年龄26岁,黑龙江人)、王某某(男,黑龙江人,32岁),李某(女,31岁,黑龙江人)、张某某(女,31岁黑龙江人)抓获。2021年5月12日,历下警方在淄博将剩余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彻底打掉这一团伙。经过民警调查发现,这不是这个诈骗团伙第一次作案了!
该团伙共8人,4男4女,犯罪嫌疑人高某(男,28岁,黑龙江人)组织犯罪嫌疑人崔某、裴某等八人,先后租用多家餐厅作为诈骗场所进行诈骗活动。犯罪嫌疑人高某寻找餐厅的隔断,告知餐厅老板,每日租两到三个隔断,以日结的方式,称其自己有固定的客户。
高某购买价格低廉的干果、水果、红酒等物品,雇佣“键盘手”冒充女青年通过网络以交友、相亲的名义寻找被害人。
整个诈骗手段,
建议反复阅读,避免上当受骗
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后,发送给女性同伙,由女性同伙虚构身份,充当“键盘手”在网络上联系被害人的女青年,假意与被害人相亲或交友,将被害人骗至上述租用的场所见面,利用被害人初次与女青年见面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以消费的名义将准备的干果、水果、红酒等物品高价出售给被害人骗取钱财。犯罪嫌疑人裴某在上述场所冒充服务员,向被害人出示价目表、送酒送果盘并收取赃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述场所外围负责望风,处理与被害人发生的纠纷。犯罪嫌疑人高某确定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分赃比例
最最不可思议的是,
经民警深入调查:
犯罪嫌疑人所用红酒均是在网上购买的,
一瓶不足10元,
就是不到10元的红酒,售价600余元。经民警审查,该团伙2月初,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作案30余起,涉案资金20余万元。该团伙中的男子,均有诈骗前科。目前,除张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外,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最后晚报菌还是想叮嘱一句,别想着投机取巧,诈骗来赚得不义之财,年轻人应该想着靠奋斗过上更好的生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 通讯员 赵杨)
原标题:《事发济南!网购10元红酒卖688!已有人被“宰”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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