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钧:荣誉对我是一种鞭策
“荣誉对我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鞭策。没有院里不断升级的高效办案模式,没有优秀同事的配合和帮助,我就无法取得这样的成绩。”2020 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的济南市市中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李钧说。2020年,李钧全年结案1018件。他曾在2018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法官”称号,2019年荣获全区“攻坚突破、狠抓落实”出彩型好干部称号。在成绩面前的谦逊彰显了李钧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工作者的高素质。
“法院每年接到的案件量非常大,纷繁复杂,只有在工作中不断探索高效的方法,才能让纠纷在最快时间内得到解决。”自2012年独立办案以来,李钧慢慢培养了自己对于案件敏锐的判断力,从而在审判工作中游刃有余。
两年前,李钧接到一起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业主的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起因是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收房,双方在违约金标准上产生分歧。”起初李钧只把该案件当成一件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在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交流后,他发现这起案件背后涉及该小区近千户购房业主的权益。
“这个案子看似个案,其实不然,购房业主之间都有联系,其他购房业主会参考该案判决结果。处理不好,可能又会多出近千起诉讼案件;假如处理得当,那就能避免引发更多的诉讼。”李钧随后将案件情况上报法院,提出必须要综合各方因素给出一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判决。在得到领导的肯定后,李钧深入研究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最终作出了一份逻辑清晰的民事判决书,使得矛盾纠纷得以在诉前化解。
“当前,市中法院的重点工作包括推进繁简分流、电子送达等工作都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更高效的诉讼服务。作为一名法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总结高效的方式方法,举一反三,找到最高效的解决方式。”李钧十分重视工作态度,强调在工作中一定要勤于探索,不断追求进步。
除了在审判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提高效率,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李钧在与当事人交流时也十分随和健谈。“每个当事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有的文化程度高,只需要告诉他们法律的规定,如何办理手续即可。而有一些当事人可能文化程度不高,这时候就需要用白话去解释,站在他们的角度上,告诉他们法律原则必须坚守,解释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李钧表示,只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在为其自身考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理解。
谈及近年来在工作中感受到的新变化,李钧表示,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新办案模式亟待得到更好的应用。“网上办案的方便高效在疫情期间得到充分体现。疫情期间,一位来自北京的代理人代理了同类型案件30多起。眼看审理期限到了,由于疫情防控要求他很可能无法到庭。假如案件延期,纠纷就得不到及时化解,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于是我们采用了互联网开庭,同类型多起案件可以同时审理,30 多个案子一下子全部得到解决。”李钧介绍,这30多起案件争议基本一致,且情节不复杂,符合多庭连开的要求,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办案效率。
“从前,送达判决书等材料需要亲自跑到当事人家里,有时候去几次找不到人,很影响办案效率。现在利用电子送达,当事人在手机上就可以接收到法律文书,直接查看即可,疫情期间也不会耽误案件审理的速度,我们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李钧表示,电子化的办案方式给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工作中学会灵活运用,更好地提升服务效率。
“现在的一体化办公平台可以自动生成文书,但是文书生成的模式、内容都需要探索,还要在实际办案中真正应用。”在李钧看来,一名法官除了要公正严明、严于律己,更要跟上时代和科技的发展。
“《民法典》已正式实施,由此带来的一些变化还需要适应,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实施。国家的法律体系一直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道路上,虽然已经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仍要常学常新,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不能停留在过去。荣誉称号对我来讲更是一种鞭策,促使我不断改进,不断进步。”李钧法官言语中透露着未来对自己新的期许和更高的要求。
本报记者贾晓静倪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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