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打造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济南样本”
自2020年6月,济南市启动实施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以来,明确用三年时间,推动制度规范和流程再造,构建依法行政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全力打造政府部门制度建设“济南样本”,努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其中,2020年是建章立制阶段,重点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2021年是巩固完善阶段,重点对上级权力下放、省市统筹、向区县放权后的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是优化提升阶段,全面实现权责事项网上运行。
针对目前部门制度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要领导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对47个市政府部门(单位)制度建设、流程再造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研究推进政府系统制度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并强力推进实施:一是规范“两张清单”,推进履职制度化。按照权责法定原则,组织各部门依法依规准确梳理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及内设机构“权责清单”,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组织各部门根据自身在议事协调机构、推进机制、综合性工作中承担的职责,明确牵头、配合关系和责任边界,理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县之间的工作权限。明确市、区县事权划分,推动各部门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区县实施。着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二是规范权责运行制度,推进流程标准化。推动各部门针对权责事项、职责边界事项,按照“每个事项建立一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确保每个岗位、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有裁量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并严格执行,推进权责事项网上运行,形成完善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体系;三是规范依法行政保障制度,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推动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规范执法、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配套制度体系,从源头上促进权责公正透明运行。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调度督察。
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启动实施以来,47个政府部门(单位)共报送五大类1500余项制度建设成果,初步形成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的政府部门(单位)制度体系。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和优化提升,按照加快数据融合创新要求,全面推进制度流程网上运行,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记者杨晨通讯员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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