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被罚500元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苏鹏程)2月11日,除夕夜,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东城逸家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高新公安分局舜华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查处。
2月11日晚20时许,舜华路派出所接警称,东城逸家小区附近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通过摸排走访,查获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39岁,个体经营户)。经对其询问,张某某承认在东城逸家小区附近禁放区域私自进行燃放的违法事实,高新公安分局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给予罚款500元。
高新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春节期间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坚决杜绝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美丽济南,守住“春节蓝”,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依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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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