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布2020年下半年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102家“AAA”级总承包企业将享多重激励

济南日报 2021-02-03 11: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谷青)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2020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评价,并于近日公布并启用评价结果。其中,102家“AAA”级建筑总承包企业将从本月起享“绿色通道”等多重激励政策。

根据日前印发的《关于公布并启用2020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下半年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对象包括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评价内容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构成。其中,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自行录入管理平台,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不良信用信息、“黑名单”按照“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作出处罚、处理、认定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中记者看到,参与评价的1883家企业中,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2家企业被评为“AAA”级企业,山东隆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被评为“B”级企业。按照差异化的管理原则,评价等级为AAA级的企业给予“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AA级企业可适当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并在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给予扶持;A级企业则采取约束措施,B、C级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企业则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2020年下半年评价结果自2021年2月1日起应用于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招标且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列入资格审查条件,依法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招标投标项目,信用评价权重原则上应占10%以上。

此外,《通知》还倡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自主决定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可参照使用信用评价结果,慎用信用评价等级为C的及连续两个评价期信用评价等级为B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评价结果将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和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跨部门开放共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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