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温馨提示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擦亮双眼”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史春勇)寒假即将来临,今天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中小学生课外时间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不盲目参加社会培训。如果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建议不要选择未列入白名单和已经公示为黑名单的培训机构,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家长可以登录区县政府网站查阅已经公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建议不要选择未列入白名单和已经公示为黑名单的培训机构。
家长一定要查看所选培训机构是否有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其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外籍教师要看他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等资质条件及有关信息。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采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合同;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谨记“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大多遇冷脸,考虑缴费别图快,退费多数不愉快”。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期间,消费者要监督并配合培训机构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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