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切实做好严寒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热企 提前发“提温令”确保室温“定格”
应急 全面排查隐患 全员全天备勤
交警 强化路面巡检 路况实时播报
农业 全力防灾减灾 保障农业生产
教育 教室保持温暖 酌情调整上下学时间
城管 加大机械清扫 防止路面结冰
民政 谨防冻死冻伤 公布173个临时避寒点
本报1月5日讯(记者范俐鑫)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严寒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同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取暖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受寒潮影响,济南市将出现剧烈降温和大风天气,过程降温幅度达到10℃-14℃,局部地区最低温度可达-24℃。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就有关事项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功能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对此次严寒天气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立即成立专项督导组,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老旧小区、偏远村庄和建筑工地等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实地查看水电气暖供应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要深入细致排查,全面摸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群体等特殊困难群体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聚焦困难群众在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等方面的重点需求,及时落实御寒物资,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和分散特困供养、孤儿等群体的监护责任,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坚决防止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
三是妥善解决群众取暖问题。对集中供暖覆盖区域,要加大设施维护和运行保障力度,确保供暖质量。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气代煤”“电代煤”方式无法达到取暖效果的,按照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的原则,可因地制宜采取洁净煤等其他替代方式取暖。对居家不具备取暖条件的,当地政府和社区(村)要采取上门送暖等方式,确保满足群众基本取暖需求。
四是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区县(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做好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对天然气、燃煤等取暖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教育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组织学校动态调整上下学时间,必要时可开展线上教学,暂停户外活动。城管部门要加强人性化管理,减少环卫工人室外作业时间,采取调整作业方式、发放御寒衣物、强化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暂停户外施工作业,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建设安全。公安、城管、商务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管控,加大道路巡察力度,避免出现市民酒后醉卧街头冻死冻伤现象。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确保出行安全。医疗卫生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医疗物资,及时为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公共场所电子屏、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更精准的气象预报信息和防寒防冻知识,提醒市民加强自护自助,及时增添衣物、关闭门窗,做好户外水管、水表、水龙头等用水设施保温防冻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抵御严寒天气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对严寒天气工作情况,每天1次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告(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出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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