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民安吾所愿

山东法制报 2021-01-04 10:12 大字

行政检察承担着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做实行政检察,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必然选择。2019年11 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抓住内设机构改革这一重大机遇,抽调精兵强将组建行政检察办案团队。

在“政和民安”的工作愿景下,该办案团队紧紧把握行政检察工作相对独立、专门、专业化发展新局面,奋力强弱项、补短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泉城检察力量。成立一年来,团队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5 件,其中提请省院抗诉6件,提请省院抗诉省院采纳提出抗诉3 件,提请省院抗诉省院采纳提出抗诉后法院改判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27 件,均被相关单位采纳,5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

繁简分流革新办案方式提升诉讼监督质效

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石。济南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坚持向创新要生产力,通过革新办案方式,把行政诉讼监督做精、做实、做到位。

聚焦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质效不高短板,办案团队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牵头制定了《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定》,形成了“审查精细化、监督精准化、案件精品化”的工作格局,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2020年7月15 日,山东省首次网络公开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在济南市检察院举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是我们探索开展监督案件网络公开听证的初衷。团队将持续规范有序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办案团队负责人高强说。

在探索公开听证的基础上,该团队还注重检索类案及关联案件。在办理的高某与某区政府行政登记案中,检察官审查发现申请人所在村某一类似案件已被二审法院改判,遂以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裁定为由提请省院抗诉,省院提出抗诉后法院依法撤销原审裁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一案多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在监督生效裁判同时,办案团队全面落实“一案多查”,对申请监督案件的实体、程序、执行及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审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在办理王某等人诉济南市某区一街道办行政赔偿纠纷系列案件中,团队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该街道办在尚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申请人的房屋,导致房屋内附属设施及物品被毁损。检察官遂向该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20 份,督促其依法履职,该街道办均予以回复并采纳。同时,对于在审查该系列案件审判程序中发现的法院一审程序存在中止审理不规范的情形,办案团队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交给该区检察院,区检察院通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注重程序正义,法院均予以回复并采纳。

因案制宜聚焦重点领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检察是行政诉讼程序的最后一环。我们深知,手中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当事人的人生。”高强说,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目的不仅在于纠错,更要着重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为此,办案团队聚焦诉讼程序空转、国土领域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三个重点领域,因案制宜,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娄某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理一案中,娄某不服该部门对某区公证处违规出具公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娄某非本案利害关系人,其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该案经一审、 二审、 再审后,娄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办案团队在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了解到娄某因违法公证受到经济损失,如公证处能弥补其损失,则该案有和解可能。为此,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公证处与娄某签订和解协议并一次性赔偿娄某9万余元,该行政争议得到化解。

“检察机关办案不能以‘案结了事’为目的,更要推动‘案结事了’。 我们注重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防止程序空转而实体问题得不到解决。”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刘文传说。对于有和解可能的案件,办案团队人员加强多方沟通,抓住突破点促成和解;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则积极释法说理,加强心理疏导,动员撤回监督申请,推动当事人服判息诉。

重点突破深化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强化这项工作是检察机关补齐行政检察短板的重要内容。办案团队在充分调研济南市非诉执行案件的基础上,选择国土领域为重点突破口,牵头制定了《 济南市检察机关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3 月起组织开展了为期4 个月的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一批国土资源领域执行难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23件,均被采纳;督促拆除违章建筑 20 余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200余亩,收缴罚款300余万元。

办案团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多次与市国土资源部门对接,调取案件台账,系统梳理,分地区摸排查找线索。同时,指导各区县检察院对移交线索台账研判、分析,并加强与本地自然资源和规化部门及法院的沟通,对具体案件调查核实,针对本地区非诉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通过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座谈,结合各自职能,就依法办理矛盾集中突出的案件、 推动解决国土领域存在的行政纠纷,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合力,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本报记者郭延冉

通讯员张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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