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教条主义当休矣 媒体观点
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斯涵涵
背景:据最新一期《半月谈》报道,为了迎检,有的村专门雇人把村民门前的柴火垛整理了8次,只是要排成一条线以便通过检查;有的村把才建好不久的水泥路加班加点进行拓宽,而另一条老百姓急需修通的路,却迟迟没法动工;入户调查时,检查组问村民“每周能吃几次肉”,回答“一周一次”不合格,必须回答“想吃就吃”才算通过……这些夸张、扭曲的做法让人瞠目结舌,也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观点提要:无可否认,考核是为了推动工作,上级的检查考核是必要的监督手段,有助于推进相关工作在基层落实,但如果检查考核的形式过于机械,会导致基层干部的精力用错了地方,也让考核检查严重变味走板。上面要“标准答案”,下面便备好样板模范,检查过分强调硬性指标“不打折扣”,只顾“面子”,不管“里子”,从而形成迎检“套路”,也便催生了各式各样的奇葩迎检方法,导致最后结果与检查的初衷背道而驰,重留痕、轻实效,一刀切,不仅查不出问题反而用好看的形式掩盖了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助长了形式主义歪风,让群众失望,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追求“标准答案”的迎检教条主义害人不浅。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提倡给基层减负,但多种多样的迎检“标准答案”,说明这种自以为是、迷信、刻板的新老主观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想行为长期存在。教条主义生搬硬套,脱离实际,与时代的发展要求和群众的期许格格不入,必须大力摒弃。
理性看待建设性舆论监督
11月17日《南方日报》杨悦
背景:近日,济南一名记者探访济南市区多家公园,披露部分公园内餐馆价格偏高问题。然而,该报道刊发后,记者却被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人员移出了媒体群。最新消息,涉事官员向当事记者道歉,并重新拉记者进群。
观点提要:《之江新语》“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一文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新闻舆论部门的同志要遵守新闻纪律,做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鼓劲帮忙而不添乱。”这指明看待舆论监督与官员的互动关系,需要同时考察两方面:媒体是不是在“添乱”;领导干部有没有主动接受并运用舆论监督改进工作。回到该事件中,记者的报道是为了保障公园的公共属性、纾解社会矛盾,可见,报道是“帮忙”而非“添乱”,属于建设性舆论监督。既是合理的舆论监督,涉事部门官员就应该将其视为正衣冠的“镜子”。像有关官员这样,不由分说就将人移除群聊,涉嫌滥用权力。事实上,相关负责人在事后及时道歉,也说明他们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
建设性舆论监督是“曝光—回应—解决”的良性循环。一些官员应摒弃舆论监督是“问题制造者”的错误陈腐观念,将舆论监督作为促进社会善治的重要手段,协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更加阳光地面对公众。
为什么又想起西门豹
11月17日《解放日报》司马心
背景:前段时间,中纪委国家监委披露了一个贪官“笃信”神婆的典型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政,因为贪赃甚巨,惶惶不可终日,更“无心欢度”,于是远去他乡,拜在一名“神婆”脚下,祈求“逢凶化吉、转运祛灾”。
观点提要:《西门豹的故事》,不知现在的课本中还有没有?六十年前的小学语文中,那是赫然在目的——说的是战国魏之邺城,神婆猖獗,女巫作妖,以“给河伯要媳妇”为名,勾结贪官,搜刮钱财,戮害生灵。西门豹到邺县任县令后,就是不信这个邪,硬是把神婆和与之串通的“三老”扔进河里,才刹住了妖风、破除了迷信……西门豹的故事,已经有两千多年了吧,为什么今天又想起他来?因为“神婆”居然犹在,而贪吏竟然笃信无疑。两千年之前早被西门豹丢到河里去的“神婆”之类,为什么在有的地方复又走俏?因为有的官员不讲信仰求“护佑”,不信苍生信鬼神。“仕途不顺”,要找“神婆”,升官心切,要问“神婆”,尤其是“风声一紧”甚至祸到临头,更要求“神婆”高人,不是有这样的罪官,临到下午要“进去”喝咖啡了,早晨还急吼吼驱车百里去拜见“高人”求他“紧急出手”吗?至于已经到了专案组面前,口中还念念不绝“神婆”教的符咒,就更是愚不可及啦!今日想起西门豹,只缘“神婆”又重来呵!
算法有温度,技术更暖心
11月17日《广州日报》刘琛
背景:打开购物软件,发现页面上多是与近期浏览记录有关的商品;通过APP阅读一条新闻,随后便会经常收到类似的新闻推送……伴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大数据广泛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正在将人们带入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化更强的信息传播时代。
观点提要: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互联网平台可以对用户浏览记录、兴趣爱好等进行深度分析,借此获得更强的用户黏性和流量关注。如此,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效益确实增加了,但久而久之,用户接收信息的维度会逐渐变窄,资讯获取渠道也变得单一。在单调的信息交互中形成特定的兴趣习惯后,用户容易深陷“信息茧房”的桎梏,导致视野受限。而对一些热爱网购的用户来说,他们可能还会遭遇“大数据杀熟”,老用户搜索到的商品价格反而比新用户的价格高。长此以往,用户在互联网上只能“裸奔”,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说,算法推荐技术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但决定算法应用的人需要秉持正确的价值观,明确算法推荐技术的应用边界。比如,互联网平台可以进行“智能推送”,但必须给用户自主选择的权利。打开或关闭“智能排序”应该交由用户决定,让用户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荐”或者“永久清除历史行为”,以确保用户有自主选择获取信息的方式。在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中,互联网企业要找好平衡点,而不仅仅是做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冰冷商业机器。此外,外部监管也亟待加强,让技术进步真正成为为人所用、为人所乐。
(集纳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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