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手机APP可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

山东商报 2020-11-14 08:56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11月1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以及新建商品房“不见面办理”。

据悉,按照以往流程,业主购买房子时,开发商会和业主约定交房时间,交房后要用一年到两年的时间才开始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者不仅存在着不动产证是否能够正常取得的风险,也会给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方面造成影响。

为杜绝这一问题出现,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将开发项目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倡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约定交房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行“交房即办证”办理模式。这意味着,购房者收房时,该房屋就已经具备办证条件了。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济南已在市中、历城等多个小区开启了“交房即办证”模式,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联合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具体流程是:在约定交房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完成房屋验收、交接、费用结算手续,开具购房发票后,购房人可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窗口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线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依据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纸、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一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向银行推送电子证照,完成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一并办理,交房同时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证明。同时,根据条件联动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

在全面落实“交房即办证”的同时,济南利用大数据、实名认证、活体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技术手段,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推出不见面办理服务,实现网上零资料(实物)申请、线上审核,网上缴纳税费、手机APP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在交房当日,购房者收完房,不必跑不动产登记大厅,直接网上申请,便可轻松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为方便不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的市民,经开发企业申请,登记机构也可通过流动服务车的方式在交房现场直接受理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现新建商品房办证“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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