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文促家电消费以旧换新可享补贴

济南时报 2020-11-05 14:07 大字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进一步完善济南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济南常住居民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新家电可获得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为电视机3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300元/台、空调(挂机)200元/台、空调(柜机)400元/台、烟机200元/台、炉灶200元/台、热水器200元/台、净水机200元/台。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20%,销售企业承担80%。

通知鼓励在济南市境内工商注册并纳税纳统的限额以上家电批发、零售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根据企业销售网点覆盖面、销售规模、服务水平、逆向物流运输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况,确定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名单、联系方式、销售网点及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后,由市商务局牵头存案并向社会公布。

有关部门将开发建设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并组织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在11月10日前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相关培训工作,确保企业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要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回收、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居民通过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时,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先行垫付,然后由家电销售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市商务局在收到材料后予以审核,出具补贴资金兑付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相关背景

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山东成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

近日,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作为全国唯一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省份,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实施方案》,以建立有效促进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处理、促进更新消费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山东省的试点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废旧“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10%,达到570万台;通过以旧换新直接拉动家电消费80亿元以上。到2022年,建立起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四机一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35%,达到700万台以上;通过以旧换新年拉动家电消费150亿元以上。

(新时报记者卢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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