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安三级案管部门叠加发力,狠抓如实受立案 “小切口”做实执法监督“大文章”

山东法制报 2020-10-22 10:00 大字

受立案是执法办案的初始环节。济南公安通过分析近年来市民服务热线、 民生警务平台和执法办案领域信访诉求,发现“有警不出、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等现象依然禁而未绝,受立案成为制约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的关键因素。“对此,我们痛定思痛、下定决心,以如实受立案为小切口,做实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大文章。”济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说。

牢牢把握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济南公安充分发挥三级案管部门职能作用,全方位筑牢如实受立案监督“围堵之势”。今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9.1% ,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15.6% ,均居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比分别提升3.39分和0.16分。

派出所案管室自查自纠案件警情日清日结

“昨天所里共接处警18起,其中救助警情17起,另外一起转治安案件……目前报案人不再要求处理。”在所长亓明主持下,民警朱恒超就前24 小时值班期间的接处警情况和重点警情进行汇报。这是日前记者在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泉城路派出所早例会上看到的一幕。

接处警是如实受立案的源头基础。把集中调度前一天所内的接处警情况、通报案管室巡查发现的各类不规范问题作为所内民警每日工作的“头道菜”,是泉城路派出所促进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刚才民警手里拿的汇报材料是《每日警务快报》,由各值班组通过每日自查,自行制作,内容包括其当班期间的接处警情况、案件受理情况、重点敏感案事件等。”副所长娄飞告诉记者,早例会后,这份快报连同接处警登记表、案件登记表等材料,都要交接到派出所案管室。案管室民警将对这些书面材料及上传到系统里的执法办案音视频资料进行全面巡查监督,并就发现的问题汇总制作《 每日执法巡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执法规范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派出所在案管室对各项执法工作尤其是受立案环节进行自我审视,自我加压,力求问题早发现、早整改。”亓所长说。案管室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运行以来,实现了民警日常执法从“习惯性执法”向“规范性执法习惯”养成转变。

清零清仓是实现如实受立案的坚实支撑。济南市公安局探索警情“日清零”、案件“日清日结”机制,机制实行以来,警情处结率同比提高10% 。对案件巡查工作,派出所案管室每天对当天所有案件“过筛子”,特别是对系统自动推送的“四级预警”案件,即时跟进审查核实。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整改警情及受立案问题6100余项。

分县局案管中心闭环管控受案立案零漏管

打开长清公安信息网,在“规范执法”专栏可以看到每周发布的重点警情监督通报、主证据检查情况通报、 “ 四个一律” 网上巡查通报。这些通报内容,源自长清公安分局案管“五查一追责”监督工作。

长清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案管中心负责人高洪亮介绍,为监督群众亲临报警警情流转情况,给全部案件受理窗口配备了录音电话,针对“110报警”,长清案管中心严把“警情处置、警情反馈、警情分流”三道关口,实行“网上实时巡查、个案双向倒查、补立案件审查、报警录音筛查、审核民警核查和黄牌警告”的“五查一追责”监督模式,实现案件流转全监控,受案立案零漏管。2019年以来,长清公安分局刑事案件立案率和行政案件受案率均达100% 。

对警情进行源头管控的同时,长清公安分局还通过场所使用“日巡查周抽查月评查”,涉案财物统一入库、统一保管、统一监督、统一处置等举措,实现了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切实筑牢了执法质量“防火墙”,连续五年执法质量居全市首位,连续六年行政复议案件“零撤销”、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被公安部命名为“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

有效监督是确保如实受立案的兜底防线。济南公安局各分县局案管中心靠前监督,严格落实“日提醒、日反馈、周通报、周备案”机制,全面巡查警情、 案件、 场所、 人员、 卷宗,重点巡查未受立案案件警情,巡查情况每周报市局案管中心,及时发现整改警情分流不及时、不如实受立案、办案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基层单位查漏补缺。

市局案管中心精准指导考评追责跟踪问效

巡查警情 45万余起、案件 5.6万余起,发现督促整改执法问题 1.4万余处。这是今年以来,济南公安三级案管部门叠加发力取得的成绩。

在派出所案管室源头治理、分局案管中心靠前监督的基础上,市局案管中心进行精准指导,通过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定期巡查与专项巡查方式,重点巡查诈骗、伤害、涉众类警情处置情况、亲临报警“五个当场”落实情况、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巡查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成绩,每月召开全市派出所所长例会,通报执法问题。

“随着案管三级巡查运行机制的健全和逐步细化,市局层面巡查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绝大多数问题在基层单位被发现、整改了。三级案管部门上下互动、层层加码,有效堵住了执法各环节的管理漏洞,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济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李晓强说。

如实接处警、受立案,归根到底是做好“人”的工作。济南公安坚持以人为本,以考评促整改、以问责促实效,倒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市局提高了对分县局执法办案考核的分数,并由只考质量向质量、绩效双考转变;出台《济南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问责规定》,对基层科所队不如实受立案、不出警等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每季度市局分管领导约谈问题较严重单位“一把手”,对年度考核评议不达标分县局挂牌督导整治。截至9月,共下发执法监督整改问责通知书 4265份。本报记者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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