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务情况(截至2020年7月30日)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荫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润丰合行槐西支行流借字2013年第201301028号、2013年第201301028号(72)、2013年第201301028号(48)、2013年第201301028号(140)、2013年第201301028号(140地)】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润丰合行槐西支行流借字2014年第 201401009号、2014年第201401009号(1100)、2014年第201401009号(200)】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润丰合行槐西支行流借字2013年第201301002 号、2013年第201301002号(幢16)】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润丰合行槐西支行流借字2015年第201501003号、2015年第201501003号(150)、2015年第201501003号(740)】33197999.51
根据2020年7月30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BW41905301-2020001-1]),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林沃投资联系电话:18057137749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县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7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给杭州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新闻推荐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日益健全,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一份良好的纳税信用级别,作为纳税...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