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现首例环境行政处罚减免案积极整改噪声超标问题,缴纳金额由2万余元减为1000元

济南日报 2020-09-29 11:32 大字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冯瑜 通讯员 王红)今天,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召开第一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减轻行政处罚的案审会,决定对辖区一家菜馆减轻处罚,由之前的2.0625万元减为0.1万元。

此前,这家菜馆因涉嫌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被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立案。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因素,这家菜馆应该被处罚2.0625万元。

收到执法人员《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菜馆负责人积极整改,加装了风机的减震垫及钢板。“我们属于小微型企业,疫情期间没有盈利。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菜馆负责人表示,并提供了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这家菜馆已达标排放。

针对这家菜馆反映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召开案审会。会中根据案件事实,依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决定对该单位减轻处罚,处罚金额为0.1万元。

“市局出台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处罚精神。对于市中分局来说,我们要积极研究法律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等,充分考虑、全面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执法对象情况、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局长杨文静说,落实减免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精准打击恶意严重违法行为,与国家“六保”“六稳”思路一致,是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将坚持“预警教育、互动指导、及时纠正”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对属于轻微违法的行为,给予减免、限期整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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