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餐工作政策解读(五)

济南日报 2020-07-31 11:10 大字

问:长者助餐站点的建设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经评估验收,对符合《济南市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站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长者食堂每处补助5万元;利用居委会办公场所设置或其他社会资源改造的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站每处补助2万元;社会餐饮企业依托其所属就餐场所设立的长者助餐服务站每处补助1万元。已在民政部门享受建设补助的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不重复享受补贴。建设补贴可用于场所租赁改造、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

问:除一次性建设补助外,是否还有其他补助?

答:对参与助餐服务的企业、机构和有关单位,除设立站点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外,还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人群数量,按照年度统计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连锁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5家以上,且年总助餐人数超3万人次的,按每人次1元予以奖补,每个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8万元;社会餐饮企业设立的长者助餐服务站,年助餐总人数超过5万人次的,按每人次1元予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由市级和区县分级承担,承担方式由市财政和市民政部门在年内制定下发的养老服务财政支持政策中予以明确。市级和区县需承担的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指定账户。 (兰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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