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到期不退地?强制腾退清空土地!天桥区法院对三宗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济南日报 2020-07-10 11:24 大字

执法现场

6月24日上午,天桥区法院对三宗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1999年11月5日,天桥区某村村委会分别与贾某忠、贾某国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村委会决定收回上述土地,贾某忠、贾某国拒不退出涉案土地,村委会遂诉至法院。天桥区法院依法判令贾某忠、贾某国将土地返还并清除土地上的全部地上物。济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10日,天桥区某村村委会与吕某签订承包土地合同,后吕某外出打工,将承包地交给袁某。2018年10月,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村委会通知吕某退出土地,并限期清理地上物,吕某同意退出土地,但是袁某不肯退耕,村委会遂诉至法院。天桥区法院依法判令吕某、袁某返还土地并清除土地上的全部地上物。济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上述三案判决生效后,三土地占用人仍然不履行义务,村委会遂申请强制执行。天桥区法院于4月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天桥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贾某忠等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但是贾某忠等未履行。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院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关于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工作要求,天桥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部署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制定了执行预案。6月24日上午,天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崔运森带领近20名执行干警奔赴黄河北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到达现场后,法警拉起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告知被执行人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否则依法追究其抗拒执行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表示配合执行,但是表示砍伐下来的树木归其所有,希望法院妥善处理。为切实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运输及仓储等经济损失,崔运森现场协调采伐树木的负责人接收本次集中采伐的树木,并按照市场价值支付被执行人价款,被执行人对此非常满意。经过林业部门许可并按照程序办理了相关证件,被执行人配合法院现场砍伐2500多棵树并清空地上附着物。土地清空后,法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现场交付涉案三宗土地,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天桥区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及多家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和监督,法律效果及社会反响效果良好。(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杜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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