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暂缓实施国五机动车限迁 原定7月1日起禁国六以下机动车迁入 如今国五标准仍可迁入济南

济南时报 2020-07-02 13:55 大字

时报7月1日讯 (记者谢苗苗)很多人关心外地车辆转入济南有什么要求?原定7月1日实施的禁止国六以下机动车迁入济南政策有变。济南市车管所官方微信的消息显示,7月1日后,禁止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外埠机动车转入济南。也就是说,原定的限迁国六标准尚未实施,国五标准机动车仍旧能够迁入济南。

据了解,去年5月22日,济南市政府网公布了《关于济南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济南轻型汽车将实行国六标准。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为 3500kg(含)以下、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汽车。根据这则通告,济南市在去年的7月1日提前实施了国六标准。与此同时,通告也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外埠转入轻型汽车应达到国六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为济南市的限迁标准提高了一个规格。

2014年,济南首次出台限制机动车迁入政策,于当年10月27日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明确凡未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汽、柴油车执行国四标准,天然气汽车执行国五标准),注册登记时间超过5年以上,以及各类营运、“营转非”的机动车一律不得转入济南。

2016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规定,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受多方因素影响,济南于2018年5月废止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取消了对二手车的限迁政策。

受严峻的环境压力影响,在短暂取消限迁政策之后,济南市于2018年的9月8日再度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恢复了迁入限制政策。

去年5月22日发布的通告更是拟进一步把限迁政策推到一个更高标准。不过,此项政策并未如期实施,目前,济南市仍旧执行此前的迁入政策,允许国五车辆迁入济南,禁止国五以下车辆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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