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济南市医保缴费费率再次调整

济南日报 2020-07-02 11:37 大字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王晓菲)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起,医疗生育保险合并缴费费率为7%(单位)+2%(个人)。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8%或4%,其中按8%缴费的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按4%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是济南市降低医保缴费费率的第二轮调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至12月,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为了减少费率调整对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济南市医保部门采取了“静默式”调整的办法,通过费率系统预设的方式对医保缴费系统进行了改造。参保单位只需登录市医保局官方网站,通过医保网上缴费系统按原程序申报即可生成缴费数据。

市医保局提醒,医保缴费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的金额将发生变化,采用银行扣款方式缴费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关注扣款账户的余额,避免因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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