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行律师行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济南日报 2020-06-12 11: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杨晨 通讯员 王岩)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和推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意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法治思维,推动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有效流动,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服务主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向中小企业有效流动。组建中小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制定发展政策、处理与政府间法律事务提供服务。鼓励各区县、街道、乡镇成立相应法律服务组织和服务站,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内部组建专业团组,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产业园、开发区、商贸市场等结对服务活动,实现与政府、协会、商会、企业的有效对接。在市律师协会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窗口开设服务专席,公布服务电话,收集中小企业法律问题,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安排法律服务团成员提供服务。在12348热线设立服务中小企业专席,选派优秀律师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提供帮扶优惠。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提供线上不打烊法律服务,并适当减免为中小企业代理案件服务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施由财政提供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处理好市场驱动与政府政策保障的关系,探索市场化有偿代理、公益和政府购买相结合的多元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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