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典型案例

济南日报 2020-05-22 11:23 大字

历城区法院

诉外调解两起涉新冠肺炎疫情纠纷

5月7日下午,周先生等人、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历城区某街道办达成和解协议,两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1月9日,周先生等人与某街道办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周先生一方承租商业用房1处,租期10年。合同签订后,周先生一方如期支付租金及保证金。后因疫情防控,房屋使用受到严重影响。周先生与某街道办就合同后续履行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周先生遂向对方发出通知,要求解除合同。因双方就租金和保证金的退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月6日,历城区法院受理此两起案件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唐倩进行诉前调解(右图)。唐倩针对疫情是否为不可抗力、终止合同是否违约等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使双方从法律层面认识到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享有的权利。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了调解建议,促使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当事人就调解协议向历城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莱芜区法院

开通绿色通道 及时化解纠纷

随着疫情预防形势好转,案件不断增多,莱芜区法院与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联动,由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人民调解员主动引导当事人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莱芜区法院运用该机制办理61起司法确认案件。

申请人张某与莱芜某公司、山东某钢铁公司因76798.4元工程欠款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登录系统申请调解,并在该平台上选择了纠纷所在地的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员收到该案后立即组织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莱芜某公司于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张某工程欠款6.5万元,剩余款项张某自愿放弃(左图)。

调解协议签署后,调解员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点击一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随即转入人民法院内网司法管理系统。法官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出具裁定书,确认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如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此,该纠纷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切实实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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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

特邀调解员进行上岗培训

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有效衔接,推进民事诉

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市中区法院选聘20名特邀调解员并进行岗前培训。

根据该院制定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经过法官推荐、资格审核,20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被聘为特邀调解员,今后将配备在法官团队开展调解工作。培训课上,法院为特邀调解员解读了聘用协议书,并对特邀调解员认真参加培训、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开展好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结束后,20名特邀调解员与市中区法院签订了聘用协议书,领取了上岗证,目前已正式上岗工作。

高新区法院

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组织

5月12日,高新区法院“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组织揭牌成立,高新区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共同为该调解组织揭牌,并通过互联网远程签署了《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

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中华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及高新区的快速发展,金融贸易和基础工程建设等领域纠纷不断增多,亟需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争端解决中心,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中心作为高新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能够在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简易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今后双方将继续强化诉调对接合作,充分发挥法院和调解中心的优势和专业职能,推进理顺分调裁流程,开启案件办理“六快”模式,即快立案、快分案、快排期、快送达、快调裁、快确认,形成以“法院调解速裁中心”为主体、“专业化解纷平台”为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本版文/图本报记者侯月通讯员袁粼李冬华陶然任宇田天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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