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养老金发放提前至每月20日

济南日报 2020-04-03 11:10 大字

本报4月2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韩卫波 王卓)自2020年4月起,山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了让广大企业离退休(职)及遗属人员能尽早领到养老待遇,济南市按照规定时间内的最早日期发放,从本月起由每月的25日调整为20日(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一并调整。

济南市在保证疫情期间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更强大,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市社保中心提醒各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因养老金发放时间提前,为保证职工及时享受退休待遇,企业新增退休复核时间改为每月12日之前(遇节假日适当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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