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半数以上 年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李伟)3月1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介绍流程再造“1+N”制度体系有关情况。
《指导意见》提出,注重横向互动、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省级重点推动“减权放权授权”“容新容缺容错”,市、县(市、区)重点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放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办事上。各部门配套联动、统筹推进,增强流程再造方案的关联性、耦合性。
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计划,3年内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50%以上,凡能交给市场的一律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变相审批行为集中清理整治。
《指导意见》还提出,充分向市县放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其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下放给各设区的市实施,先期在济南、青岛、烟台市开展试点。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推进审批权限扁平化。坚持权责统一,探索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保障措施。
目前,山东形成了《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管总、12个具体方案管具体的“1+N”制度体系框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另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将从10个单独事项合并为1个联合验收事项,努力完成压减审批时间的目标,让市场主体更加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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