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再次阶段性下调医保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负36亿元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王晓菲)记者今天从市医保局获悉,济南市进一步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在3-12月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次阶段性降低2-6月医保缴费费率,为全市企业降低1.5个百分点,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降低0.5-2.5个百分点,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具体来说,各类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费率,按照8%+2%缴费的企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率2月为6.5%,3-6月为5.5%,7-12月为7%,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原按9%费率缴费的,2月按照6.5%、3-6月按照5.5%、7-12月按照8%的费率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原按5%费率缴费的,2月按照4.5%、3-6月按照3.5%、7-12月按照4%的费率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据测算,此举将为济南市企业单位进一步降低缴费负担7亿元。通过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医保减征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负担约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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