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片区:依法搬迁为复工建设按下“加速键”
依法搬迁及拆除现场 通讯员赵阳 摄
3月3日,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硬核”措施的前提下,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5行审13号、15号、19号行政裁定书,天桥区政府再次“重拳出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北湖片区改造项目阳光小区11号楼1-201室、16号楼3-401室、18号楼1-201室等3户被征收人实施依法强制搬迁,以2020年“第一拆”拉开了北湖片区新一轮建设的大幕。
作为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北湖片区改造建设全面提速,目前片区全部安置地块征迁“清零”,安置房建设全速推进,配套学校建设稳健有序,“高颜值”的北湖公园景观初步呈现,核心区开发建设蓄势待发。在当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北湖片区指挥部在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将万余户被征收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超前谋划、高点定位、统筹实施,倾全力推进极为少数的滞留户征迁“清零”,加快片区开发建设。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指挥部对国有土地上提起行政诉讼、完成终审判决,但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的滞留户,实施依法强制搬迁。工作人员与阳光小区11号楼1-201室、16号楼3-401室、18号楼1-201室等3户被征收人经过多次约谈及反复沟通,始终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在法院终审判决后,按法定程序履行催告义务,被征收人仍拒绝签约搬迁。天桥区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天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9日对上述被征收居民作出《行政裁定书》,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这次依法强制搬迁,天桥区北湖片区指挥部、北园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联合行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要求,以防控“战时”标准和底线思维,周密制定搬迁预案、专户提存补偿资金、妥善预备周转用房、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全程采用“互联网+”指挥模式,工作人员分散待命,指挥部统筹调度,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监督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被执行房屋进行了依法强制搬迁及拆除。近期,北湖片区将一鼓作气,坚持依法依规,尽快全面完成对剩余滞留户的依法强制执行。
北湖片区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是片区建设全面起势的关键一年。对剩余极少数主张不合理诉求,严重影响被征收群众回迁安置的滞留户,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阳光征收,严谨审慎地用好依法强制征收这把“利剑”,绝不会也不可能让先签约搬迁的吃亏,让后签约搬迁的沾光。对拒不配合征迁的滞留户,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绳,依据征收补偿决定依法征收,对超出时限约定的奖励或补偿一律取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法治力量。(新时报记者李焜染 通讯员李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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