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学校可停课

济南日报 2019-12-07 11:24 大字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史春勇)记者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修订了《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版)》,与此同时,2018年12月16日发布的《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期间,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学校所在地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学校可自主安排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所耽误室外课程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倡导师生及家长绿色出行,上下学尽量骑乘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

橙色预警期间,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入院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红色预警期间,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在实施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采取停课措施。

各学校在按照应急预警响应措施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开展体育活动或健康教育课。在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停课期间,各学校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信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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