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排名全省第一 急难型临时救助24小时内先行救助济南市民政社会救助亮出“成绩单”

济南日报 2019-12-05 11:28 大字

2019年济南市民政局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构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重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调整政策,补足短板,济南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交出了一份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城市低保标准首次位居全省第一。2019年济南市将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实现了城乡统筹,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85元/月、5480元/年。在济莱区划调整后统一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排名全省第一。

全面提高8367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2019年济南市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23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124元。城乡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分别为2292元、3820元、7640元。

为全市5050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济南市继续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服务。

发放物价补贴和一次性临时补贴。今年4月,济南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截至9月,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1598.68万元,保障56.94万人次。此外,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为全市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1028.35万元。

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取暖补贴。为确保特殊群体温暖过冬,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户补助68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户补助457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每户补助1028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户补助594元的标准,向全市6.9万户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共计发放资金3516.7146万元。

开展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开展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低保家庭90户,发放救助金36万元,从2009年至今,已累计救助2203人,发放救助金817.8万元。

积极应对“利奇马”台风灾害。“利奇马”台风发生后,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参与灾后救助。据统计,全市民政系统向受灾地区调拨棉被2160床;安排养老机构腾出床位接纳安置受灾群众,累计170余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4万元,救助灾区困难群众1104人。

放宽社会救助申请条件。今年5月,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进一步放宽了社会救助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单人户全额纳入低保范围;核算家庭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对赡(抚、扶)养人的赡(抚、扶)养能力进行精准认定;福利津贴不纳入家庭收入;延长低保渐退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扶持不计入家庭收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新纳入低保户7243人。

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措施的通知》,在推进审批权限下放、拓宽受理渠道、前置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取消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环节、压缩审核审批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24小时内先行救助等方面,提出了13条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741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低保范围,占全市农村低保的66.76%。(兰萃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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