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力推“互联网+医疗健康”同级医院“一单通行”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王彬)今天,《济南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对外公布。济南市提出,2020年,全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检查检验“一单通”。
根据方案,济南市将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一服务入口,集约建设市互联网总医院(平台)。2020年,制定市互联网总医院(平台)管理办法,初步建成市互联网总医院(平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
济南市还将整合优化预约诊疗服务。以分级诊疗为导向,统一管理市级医院号源池,逐步实现门诊、住院、检验检查、病历复印等个性化预约全覆盖,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诊疗需求。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病历复印预约等线上服务,力争“应上尽上,全时全程在线”,三级医院网上号源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
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推进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一码通行。2020年实现跨机构多码融合应用,适时停用市级以下公立医院实体就诊卡,实名就诊率在三级和二级医院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内容和范围。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监管平台,全程监控各级医疗机构对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情况。基于市、区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实现同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信息共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2020年,全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检查检验“一单通”。
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体系,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在线结算(含医保、自费)业务的,享受与线下就诊同等报销政策。
优化支付模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引导患者通过自助机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途径进行费用支付,并逐步推行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结算模式。开展信用支付、电子票据等业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商业保险理赔试点。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提供移动支付等“一站式”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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