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指标纳入省属企业动能转换考核 加速国有企业“倒计时改革”
七项新旧动能转换指标
◎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
◎企业科技创新
◎资产证券化
◎出僵治亏
◎“四新”收入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3日讯 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设立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关于促进省属企业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新旧动能转换考核的意见》已出台,以七项考核指标加速国有企业“倒计时改革”。
七项新旧动能转换指标分别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考核省属企业年度混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混改三年工作计划中重点混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企业2019—2021年期间完成混改的企业资产占比情况;三项制度改革,主要考核省属企业制定改革方案并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常态化机制情况;企业科技创新,主要考核省属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新增重大科技项目、标准制定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情况等;资产证券化,主要考核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新增上市公司、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以及现有上市公司增发、注入相关资产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出僵治亏,主要考核省属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情况;“四新”收入,主要考核省属企业“四新”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情况;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要考核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规范清理情况。
这七项指标,均为关系改革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大局的重点任务,相关领域的改革目前都已进入需要涉险滩、“动奶酪”的攻坚阶段。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得分将按30%的权重计入经营业绩考核总分。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各占新旧动能转换考核20%的权重;企业科技创新和资产证券化各占15%的权重;出僵治亏、“四新”收入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各占10%的权重。省国资委要求,各省属企业需根据考核要求和本企业实际,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目标,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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