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建系统86名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谷青)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住建工作的促进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今天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九三学社济南市委副主委王文生、济南市民巡访团团长辛安等8名代表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手中接过“社会监督员证”,正式成为该局首批社会监督员。成为社会监督员后,他们可反映、举报住建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此次公开聘请的86名首批社会监督员来自市民巡访团、各民主党派以及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主要职责是收集社会各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及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应邀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座谈、调研、评议活动等。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监督员可持证进入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加装电梯施工现场等进行查看(但需遵守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和反映,被监督单位不得推诿、阻挠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阻挠。
“监督无禁区,任何与住建工作有关的人和事都是监督的范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碰到的、看到的,或者从同事朋友那边听到的问题,包括相关规定、工作流程、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只要社会监督员觉得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或者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都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书面或者口头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对大家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我们都一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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