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济南日报 2019-11-27 11:12 大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我局辖区下列卷烟零售户,因擅自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并且在我局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历下区烟草专卖局2019年11月27日

新闻推荐

三馆二期年内或“长高”至25层

近日,俯瞰正在施工的山东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二期项目可以发现,目前6层高的东裙房已封顶。据介绍,34层的西裙...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