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外500米范围禁违规用火 济南进入森林防火期,推行火源管控网格化管理机制
当前济南已经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标准、科学、有序进行,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和责任机制,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建设,严肃管理责任追究,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近日发布实施了《济南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体系》《济南市森林防灭火责任标准体系》和《济南市森林防灭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灭火制度框架。
森林防火期内,济南推行森林防火火源管控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市领导包区县、区县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护林员包山头责任制。清明节、农历十月一日、除夕等传统祭祀节日,落实专人盯坟头责任制。
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内和距离林区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违规用火行为。连片500亩以上的国有和集体林区,应在林缘外500米范围内,每隔100米设置1块“禁火区”界桩。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重点林场,建立具有林火图像监控、视频会议、无线通信、GPS定位、地理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功能的林火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市与区县(市属林场)、区县与所属林场以及市与省系统联网。森林防火期,指挥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设备完好率100%。
在宣传方面,各森林防火重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要设置5块以上固定防火宣传牌,各森林防火重点村(居)要设置2块以上固定防火宣传牌、刷写5幅以上防火标语、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要设置智能语音电子卡口和固定防火宣传牌,环山路以及林缘、林内的主要游览道路每500米要设置1块固定防火宣传牌或2块以上警示牌,各林区农村道路每200米要刷写1幅防火标语或悬挂1条横幅。公共墓地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景区应设置宣传站和防火标识,森林公园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景区门票上应加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班级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此外,林区防火道路应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搭乘汽车、摩托车、徒步交替行进,半小时到达火场,部分高山、深山、远山1小时到达火场的目标修建。防火道路应纵横成网,沿途设有醒目的导向和夜间反光标示牌。林区道路规划应注意现有与新建相结合、旅游观光与农林生产相结合。(新时报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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