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当原告,就这么简单!

济南日报 2019-10-18 11:28 大字

济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济南中院诉讼服务大厅。

市民小明想维权,却不知该如何操作。是不是得先找律师?能立案吗?带着什么材料去立案?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怎么办?

随着社会迅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增强,通过诉讼定纷止争的愿望愈加强烈,很多像小明这样的当事人,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却没有实操经验。现场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小明问法院不给立案咋办?

像小明这样想维权,却不知手中的证据是否足够支撑立案的当事人不在少数。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立案登记制,降低了公民诉讼的门槛。

立案登记制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只对当事人起诉是否具备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必须接受诉状并登记立案,同时不再进行实质性的判断。也就是说,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能当场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接收诉状并且出具书面凭证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而之前的立案审查制,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时,不仅要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对实质要件进行审查,最终才能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为了彻底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立案难’问题,降低了老百姓打官司维权的门槛,更规范地去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减少立案登记环节自由裁量的空间。”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赵学强认为,在立案审查制度下,曾经存在一定程度的立案难现象。司法是维护公民权益、解决民间纷争的重要途径,而立案是关乎人民群众能否顺利进入司法渠道主张并维护权利的关键环节之一,立案登记的改革对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有很大意义。此外,立案登记制也有利于减少涉诉信访,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将纠纷引入法治轨道解决。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数据,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国法院立案数量增长幅度较大,最高法信息集控中心实时出现的案件同比增长数超过20%。在此后近两年时间,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小明问立案登记制是否意味着每案必立?

实施立案登记制,是不是意味着每案必立?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取代立案审查,并不意味着绝对没有审查。

“有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简单理解为只要向法院提出立案,法院就必须登记立案,这是不准确的,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济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李安娜介绍,立案审查制下的审查为实质审查,而立案登记制下的审查为形式审查。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仍然需要证明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的立案条件才能获得登记立案,即主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件,不涉及案件证据充分与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就明确列出六种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比例有所提高。“满足立案条件时,就现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起诉材料不规范等情形,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条件,法官则予以登记立案。但有的起诉人由于缺少经验,对法律规定了解不足,容易出现起诉书欠缺重要内容、授权委托手续不合法、被告信息不明确、身份证明材料不齐备等问题,立案程序也是无法完成的。”据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登记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该起诉。

此外,构成虚假诉讼,侵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的,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法院将以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给予处理,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当事人在提交起诉材料前,应当充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周期,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发生纠纷后,尽量在诉前选择协商、调解和协调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矛盾,慎重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要因为立案方式简便易行,就草率立案。

小明问

立案要去法院现场排队吗?

立案是不是要去法院的立案大厅排队?那是以前了。现在,不仅可以网上立案,只要一部手机,通过微信就能立案。

2018年6月1日,省高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上线,当事人可以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24小时法院或自助立案服务设施、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等渠道完成网上立案。

“感觉像到银行办业务,整个立案过程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用了不到20分钟。”对于这次立案经历,第一次通过法律维权的当事人李先生表示非常满意。他说:“之前知道能网上立案,但是怕操作不对,特意到法院来现场立案。这里有工作人员指导,简单快捷,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而且网上立案流程公开透明,心里也有底了。”

记者注意到,济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里有专门服务网上立案的设备,3名工作人员正在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当事人到法院现场立案,有专门的诉讼辅导人员现场指导,协助当事人网上立案。现在济南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均配有自助立案设备,符合条件的案件网上立案率达100%。”李安娜介绍,目前,除刑事公诉案件之外的所有案件类型基本实现了网上立案,包括民事一审、民事二审、申请再审案件;行政一审、行政二审、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权争议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当事人在完成一审案件的网上立案后,会收到短信推送的案件缴费信息,可以直接在诉讼服务平台上选择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费。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网上立案案件,立案法官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当事人会同步接收短信推送的案件流程信息;对于需补正的立案材料,法官会通过平台回复功能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诉讼材料,补正完毕后完成网上立案。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后,不再要求当事人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材料,进一步简化了诉讼流程,为当事人减少诉讼负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目前,济南市法院网上立案已审批一审案件数为9766件,二审案件数9376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审批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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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官司不知对方身份证号码咋办?最高法这样答复……

此前,有的当事人通过非正规途径,私下找人查对方身份信息,以便获取身份证号打官司。不知对方身份证号,就打不了官司?网民“大树”近日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递信提问,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答复中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

因此,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当然,原告如果在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微信立案操作流程

○第一步

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微法院”或扫小程序码进入。

○第二步

进入

小程序主页面,选择“我要立案”,仔细阅读“诉讼风险提示”,选择“同意”后,进入填写页面。

○第三步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选择法院类型

及添加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时,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根据提示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第四步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

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代理手续、证据目录及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图片。

○第五步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

状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确认提交材料”,微信立案完成。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我的案件”中查询微信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诉权的行使、起诉材料的提交必须由权利人本人或经过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亲自实施,他人未经授权,不能代为提起诉讼。因此,微信立案平台首先会对申请立案人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以保障诉讼活动的严肃性。为了确保上传的起诉信息体现诉讼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在微信立案平台的操作者不论是起诉人本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在微信立案的开始,在准备提起诉讼的时候,都必须上传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

本版文/图 本报记者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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