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落户长途汽车总站
□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吴 超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经过近一个月的试运行,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于9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自实行实名购票以来,部分出行的旅客因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导致无法直接购票,需要到天桥公安分局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再返回车站购票。对于年迈体弱、携带大量行李出行的旅客来说,往返车站和派出所的路程颇为“艰辛”。
为进一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会同公安分局相关单位,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的积极配合下,经过数次论证研究、实地勘查最终制定了解决方案——设置“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
经过紧张施工,9月3日,“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落户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试运行。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的旅客通过“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的直通电话,就可以与派出所直接连线向民警提供个人的身份信息,民警在查询户籍信息同时,结合专线高清摄像头传输回的旅客的面部图像,审核确认无误后远程操作即可为其当场打印“临时身份证明”,旅客持“临时身份证明”直接到售票窗口购票出行。
专线自试运行以来,技术成熟,运行稳定,方便快捷,日均受理出具“临时身份证明”200余份,具备了正式投入使用的条件。9月30日,“临时身份证明办理专线”正式投入使用。民警也发出温馨提示:旅客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时需提供详细、有效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等。同时,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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