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发展的快车道上有他们保驾护航
市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揭牌。企业家走进市检察院参观。企业代表送来锦旗。检察官走访企业。企业家下载“检察护航”APP。
17名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市检察院,实地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大数据融合创新实验室等,畅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近日,市检察院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这次参观增进了我们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了解,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发展。”一名民营企业家表示。在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开放日活动也在陆续开展。
124项具体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办理涉企产权申诉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600余万元、在市工商联(总商会)设立“检察工作站”……去年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深化、细化、实化服务举措上下功夫,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33个方面124项措施
保发展
2018年甫一开年,济南检察机关便出台了“1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护航企业家创业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检察重点工作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为了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检察院从检察职能出发,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服务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全市“1+474”工作体系建设等9个文件,共推出33个方面、124项具体措
施,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并作为对基层检察院半年督查、巡视巡察、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一系列服务措施落地落实。对照检察工作和队伍实际,认真查摆分析,深入开展讨论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齐心协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公正司法让企业安全感“杠杠滴”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和基本手段。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司法办案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推动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以扫黑除恶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
突出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哄抬价格、阻扰施工、暴力威胁等影响企业发展、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共办理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阻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行为344人。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办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伤害、绑架、抢劫、非法拘禁等侵犯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14件22人,不断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依法保障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去年以来,共办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等犯罪行为340人,办理垄断经营、串通投标、内幕交易、非法控制特定市场、特定商品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36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317人,办理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的犯罪行为110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282人。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秩序,营造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观念,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对涉企案件该立不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滥收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办理此类案件3件;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执行不当案件16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对在押企业经营者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变更条件的涉案企业人员依法向办案单位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依法审查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的申诉案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提高司法救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去年以来,共办理涉企产权申诉4件,依法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600余万元。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违规与个人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罪”与“非罪”的7个界限,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清晰的,慎重妥善处理。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有关规定,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经营者犯罪案件,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犯罪案件,尽量不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的强制性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去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案件50余件,均很好地坚持了这些原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上紧遵纪守法
这根弦
高新区民营企业在市场主体中占比超过90%,作为市检察院探索创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途径的试点,高新区检察院探索构建了以“检察护航”APP平台为基础,检企协同、政检联动、惩防结合3项机制为支撑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新路径,面向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帮助企业员工上紧遵纪守法这根弦。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服务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体现检察服务的态度、力度和温度。
健全联系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
建立与企业、园区定期联系服务制度,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和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帮助解决产业升级、项目建设以及“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合同纠纷、融资担保纠纷、国际贸易纠纷等各类案件。持续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四下基层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一对一”帮包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共与119家企业建立了联系,深入企业问计、问需、问效,重点梳理企业在行政审批、融资担保、用地保障、人才引进、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实际困难。
着力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专业性要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行业规范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知识的了解,特别是对新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研究。目前,仅市检察院就先后组建了金融、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领域专业化办案团队10个。积极引入检察“外脑”,将全市检察机关的精准培训、实务咨询与理论研究工作跟国家检察官学院直接对接,与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进行深度战略合作,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建立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人才库,对全市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从库中筛选匹配人员,提供指导或靠上办理,确保案件质量。
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
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通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创新推出“检察护航”APP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打造了集法律咨询、典型案例、检察微课堂、随手拍等8大板块于一体的网上在线平台,覆盖非公有制企业6000余家。上半年,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举办的省会百名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暨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班上作了重点推介,受到一致好评。截至8月下旬,该平台新增各类涉企法律资讯、政策法规、典型案例1万余条,累计发布各类涉企资讯总计约1500条,累计阅读量达40万人次,APP下载量超过8000余次。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托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8次,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4次,不断提升企业防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制度漏洞和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协作配合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6月30日,市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揭牌,受到与会50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的热烈欢迎。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对通过办案发现的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今年以来,共制发涉及营商环境、企业发展的检察建议10件。主动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设立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检察服务站,探索建立轮流值班、信息共享、意见征求、联动配合以及常态化服务机制,切实为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积极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沟通协调,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与市工商联会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实现民营企业涉检诉求快速无缝对接。不断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形成工作合力。(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巩国贤 赵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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